以下問答的資料日期為 2026-10-27(每題依據欄另標),法規與稅制可能修正,具體情形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違章建築
新北市違建怎麼分新舊?幾年前算既存違建?
依《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原則》(114年7月9日發布)第二點:新違建指民國98年6月25日以後建造的違建;既存違建指98年6月24日以前建造的違建;舊有房屋指都市計畫發布日(禁建日)或區域計畫公告日前已存在的建築物。既存違建原則拍照列管,列入分類分期處理。
依據: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原則第二點、第四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新北市違建拆除順序怎麼排?
依處理原則第四點分三軌:第一軌最優先,包括當年度及近五年內產生的新違建、違規招牌廣告、配合重大建設用地的違建,以及經認定危害公共安全、妨礙交通、公共衛生、市容的違建;第二軌為其他新違建;第三軌為既存違建等拍照列管者。同時屬多軌者按前一軌執行。
依據: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原則第四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新北市新蓋的違建被檢舉會馬上拆嗎?
施工中違建(主要構造尚未完成)依《即報即拆作業規定》第二點,限違建所有人5日內或指定日期內自行拆除,逾期由拆除大隊排定強制拆除。符合建築法第93條情形的勒令停工案件會移送法辦。因經費不足或構造堅固、面積龐大無法當年度拆完者,造冊列管至拆除結案。
依據: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即報即拆作業規定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新北市違建被強制拆除,費用誰出?怎麼算?
依《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費用由建築物所有權人負擔,依構造類別及拆除面積計算(特殊情形依實際費用),每件另加收拆除費用5%作為行政成本(上限1萬元、最低500元);市府以書面通知,須於30日內繳納,逾期移送行政強制執行。
依據: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建築法第96條之1(資料日期 2026-10-27)
新北市房子要改裝潢或變更使用,裡面有違建怎麼辦?
依《新北市政府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或室內裝修申請案違建部分處理原則》(113年11月29日修正,114年1月1日起生效):範圍內98年6月25日以後新建造的違建,須在竣工前拆除或恢復原狀。出入口被阻礙、屋頂避難平台不足、占用防火間隔、阻塞緊急進口、涉及天井或夾層違建等情形,須在申請竣工勘驗前自行拆除或改善;違建面積超過申請面積二分之一的部分應拆除。
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或室內裝修申請案違建部分處理原則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新北市住宅有輕微的既存違規,會被拍照列管就不處理嗎?
部分情形可以。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處理領有使用執照住宅類建築物既存違規列管原則於113年11月14日發布,適用核准使用類組為H-2組(住宅、集合住宅)、且違規在原則生效前已存在的建築物。既存違規依使用管理裁罰基準罰鍰或怠金後,無新增違規並符合附表規定者,得拍照列管分類處理;但危害公共安全,或專案、社會關注、媒體報導、大眾檢舉案件不適用。
依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處理領有使用執照住宅類建築物既存違規列管原則(113.11.14)第2點至第5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新北市租客違規使用房子,房東也會被罰嗎?
可能。依新北市使用管理裁罰基準(114年6月30日修正,即日生效)第5點:使用人經裁處罰鍰合計達60萬元以上,無正當理由拒繳,經工務局專案列管並通知所有權人後,所有權人仍出租給該使用人;或同一使用項目違規經裁罰5次以上拒繳,應分別裁處使用人及所有權人各30萬元罰鍰,並得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強制拆除。一般違規的罰款金額依基準附表,您的情況請轉給真人。
依據: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建築法使用管理規定事件裁罰基準(114.06.30修正)第5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公寓大廈
新北市社區公共空間被住戶亂堆東西或加裝鐵門會被查嗎?
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處理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優先查處原則》,住戶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堆置雜物、設置柵欄或門扇、營業使用、設違規廣告物、設路障等,依法優先查處;符合特定條件者可拍照列管依序查處。違反者依條例第49條可處4萬至20萬元罰鍰,並得令限期改善。
依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處理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優先查處原則第二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第49條第1項第4款(資料日期 2026-10-27)
海砂屋
新北市海砂屋(高氯離子)重建有補助嗎?
依《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限84年6月30日前已申報施工勘驗的私有建築物),核定須拆除重建者,拆除完成後依登記主建物面積每平方公尺補助2,000元,每戶最高20萬元(第8條);逾三年才拆除完成,補助每年減少10%,最低為應補助金額20%(第9條)。經市府專案核准拆除重建者,可依原規定容積率或原總樓地板面積重建,並得增加,以不超過原規定容積率、重建時容積率或原總樓地板面積的30%為限(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55條),個案請洽工務局。
依據: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第3條、第8條、第9條、第13條;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47條第2項第3款、第55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危老重建
新北市危老重建要怎麼申請?
依《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申請作業注意事項》:由新建築物起造人擬具重建計畫,取得範圍內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向都市更新處申請;核准後180日內須申請建造執照,屆滿前30天內可申請延長一次180日。公辦都更、已申請都更事業概要或事業計畫、簡易都更的範圍會被駁回。申請期限依危老條例第5條現行至116年5月31日;刪除期限的修正草案行政院已於115年7月16日通過,尚未公告施行。
依據: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申請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八點;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5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新北市老公寓加裝電梯、外牆整修或耐震補強,有補助嗎?
有。新北市政府辦理老舊建築物環境機能整建維護補助要點於114年9月18日發布並即日生效,屋齡25年以上的合法建築物可申請:耐震補強(整體補強以總經費85%、上限1,500萬元;弱層補強上限500萬元)、立面修繕(以總經費50%、上限1,200萬元,特定情形85%、上限1,500萬元)、增設昇降機(5層樓以下集合住宅,上限45%、300萬元)。單一所有權人或高氯離子應拆除重建者不得申請。
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老舊建築物環境機能整建維護補助要點(114.09.18)第3點至第10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都市更新
新北市都更單元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劃定?
依《新北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115年1月9日修正):更新單元應臨接8公尺以上計畫道路或現有巷道(或退縮後合計達8公尺),臨路總長20公尺以上,並符合下列之一:完整街廓;臨路且面積1,500平方公尺以上;臨2條以上計畫道路且1,000平方公尺以上;毗鄰已開發完成且一次更新1,000平方公尺以上等。另有建築物投影比率規定。
依據:新北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第六點、第八點(資料日期 2026-10-27)
房屋稅
新北市非自住房屋稅是多少?有幾個級距?
依《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第2條(11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按全國總持有戶數:2戶以內3.2%、3至4戶3.8%、5至6戶4.2%、7戶以上4.8%。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共有者:4戶以內1.5%、5至6戶2%、7戶以上2.4%。您實際的稅額請轉給真人。
依據: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第2目、第4目;房屋稅條例第5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