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約的租期、租金、押金與條款怎麼約定,哪些法條適用、哪些不適用,這裡逐題整理。
以下問答的資料日期為 2026-10-22~2026-10-27(每題依據欄另標),法規與稅制可能修正,具體情形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租約
店面租約要注意哪些重點?
重點:一、租期逾1年須以字據訂立,否則視為不定期租賃;二、租期逾5年或不定期且未公證的不動產租約,房子賣掉後可能不拘束新屋主;三、押金、修繕責任、轉租與頂讓、裝修歸屬、續約與違約金要寫清楚;四、想有強制執行力,可辦理公證並載明逕受強制執行。
依據:民法第422條、第425條;公證法第13條(資料日期 2026-10-22)
店面租約公證有什麼好處?
公證書若載明租期屆滿應交還房屋並逕受強制執行,租客屆期不還時,房東可直接憑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不必先打官司;這只適用定有期限的租約。另外,租期逾5年或未定期限的不動產租約,未經公證者,房屋易主後可能不拘束新所有人。公證由雙方或其代理人向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請求,並繳公證費。
依據:公證法第3條、第13條第1項第3款;強制執行法第4條第1項第4款;民法第425條第2項(資料日期 2026-10-27)
租期上限
店面或廠房租約最長可以訂多久?
民法規定租賃契約期限不得逾二十年,逾二十年縮短為二十年,但當事人可以更新;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不受二十年限制。不動產租賃期限逾一年須以字據訂立;租期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而未公證,房屋易主後可能不拘束新屋主,長期店面租約建議辦公證。
依據:民法第449條;第422條;第425條第2項(資料日期 2026-10-27)
租金
店面租金有法定上限嗎?可以任意調漲嗎?
土地法第97條規定城市地方房屋租金不超過申報總價年息10%,但依最高法院見解只適用住宅,店面等營業用房屋不受此上限,租金由雙方議定。租約定有期限者,租期中不得聲請法院增減租金,要調漲須事先在契約約定;未定期限者,因不動產價值昇降,當事人可聲請法院增減。調租爭議建議轉專人評估。
依據:民法第442條;土地法第97條;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907號、94年度台簡上字第8號民事判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6條(資料日期 2026-10-27)
店面租約
店面租金每年調漲的條款怎麼寫才有效?
定期租約租期中不能請法院增減租金(民法第442條但書),調漲要靠契約事先約定:寫明調整時點、固定調幅或依物價指數、上下限,以及不同意時的處理。店面依最高法院見解不受土地法第97條租金上限限制,調幅依約定;住宅租期中則不得藉故調漲。
依據:民法第442條;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907號民事判決(資料日期 2026-10-27)
店面租約可以約免租期、裝修期嗎?通常怎麼寫?
法律沒有規定免租期或裝修期長短,雙方議定即可,務必寫進契約:起租日、裝修期(免租或減租)、裝修期間水電費誰付、提前終止時已免租的租金要不要補。長短依地段與行情,請轉紀憲評估。
依據:民法第421條至第463條之1租賃之規定(資料日期 2026-10-27)
押金
店面押金最多可以收幾個月?收三個月可以嗎?
店面押金沒有法定上限,依雙方約定,收三個月不會因此無效。土地法第99條「擔保金不得超過二個月租金、超過部分可抵房租」,依最高法院見解只適用住宅,營業用房屋的押金即使超過二個月,承租人也不能主張以超過部分抵付房租;租賃住宅條例的二個月上限也只管住宅。押金月數、退還時點與扣抵項目,請在契約寫清楚。
依據:土地法第99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7條第1項;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907號、94年度台簡上字第8號民事判決;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907號民事判決(資料日期 2026-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