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建物拿到使照,不代表就能開工生產。依產業類別與規模,往往還要過環評、消防、廢水、工廠登記幾道關。每一關觸發條件不同、主管機關不同,事前沒盤點清楚,投產時間就會一再延後。
環評:規模或區位到門檻才觸發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 5 條,工廠之設立、工業區之開發等開發行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實施環評。是否觸發,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按面積、產業別、區位判定,並非所有工廠都要環評。主管機關是環境部及地方環保局。
消防:建築與設備兩層
建築物需符合消防安全設備規定(滅火、警報、避難、排煙等),於建照/使照階段審查與查驗;工廠依危險物品儲存量另有管制。主管是內政部消防署及地方消防機關。
廢水:有製程排放就要許可
產生作業廢水的工廠,需依《水污染防治法》提報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並取得排放許可後才能排放。主管是環境部及地方環保局。
工廠登記:合法「生產」的門票
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 2 條,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實務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原工業局,2023 年改制)及地方政府依權責辦理。前提是土地分區允許該工業、建物領有使照——建築合法是工廠登記的基礎。園區內工廠登記常由產業園區管理局受理。
動手測驗・點開看答案
是不是所有工廠設立都要做環評?›
不是。要依「認定標準」按面積、產業別、區位判定達門檻者才需環評;小型或低風險的不一定。
工廠登記的中央主管機關是誰?›
經濟部;實務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原工業局,2023 改制)及地方政府辦理。
工廠有製程廢水,排放前要辦什麼?›
依水污染防治法提報「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並取得「排放許可」後,才能排放。
各關觸發條件與審查以主管機關個案認定及最新法規為準;本文為概念整理,非法律意見。
